1972年10月24日,星期二,我正手忙脚乱地准备赶去上课,一边试图咽下当作早餐的那片凉披萨,这时电话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一口冷咖啡将披萨冲了下去,我极不情愿地拿起听筒,同时费劲地穿着外套。
“喂?”我心里还有些许希望是詹妮弗打来的,尽管我知道不可能是她。
“皮特?”是爸爸的声音,但他听起来好像被什么东西哽住了似的。
“早啊,爸。”我在桌上的文件里翻找着钥匙。爸爸很少给我打电话。“怎么了?”
“早上好,儿子。”他似乎在艰难地说着这句例行的问候语。“你现在有空吗?”
“不太有空啊。”我看看杂物抽屉,又翻翻用来放各种东西唯独不放餐具的橱柜。
“我上课都要迟到了。是有重要的事吗,还是我可以晚点再给你回电话?”
“你午饭时间有空吗?”爸爸问道,他的声音里透着一种少见的哀求意味,“或许你可以过来一下?你妈妈在做千层面呢。我们真的得和你谈谈。”
我完全不知道爸爸妈妈要和我谈什么,而且还等不到我下次去用他们的洗衣机和烘干机的时候再说。
不过,一想到能吃到除了麦当劳或者披萨之外的东西,那感觉就像天赐美食一样。
“行啊。不过能定在12点30分左右吗?我打算11点左右去游泳呢。”
“当然可以。”我几乎能从他的声音里听出如释重负的感觉。
“到时候见,爸。”我把听筒放回电话座上,然后在我那小小的公寓里疯狂地回溯刚才走过的地方,试图找到不知跑哪儿去了的钥匙串。
几分钟后,当我发现钥匙就藏在我正穿着的外套口袋里时,我暗骂自己是个糊涂蛋。
我赶上了上课,但根本没心思听助教在那没完没了地讲些什么。
满脑子都是比1935年《社会保障法》重要得多的事,我在笔记本上乱画着,爸爸妈妈,思绪飘到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这两个人身上。
爸爸妈妈就是一切的缘由。
我爱妈妈,我想我也爱爸爸,正是这份爱让我住在这破烂的地方。
也是因为这份爱,我试图和他们分开,想靠自己去闯出一片天地。
所以我才开着那辆只有三个气缸还每月要烧两升机油的1961年款庞蒂亚克暴风雨汽车。
也正因如此,我拒绝了妈妈的帮助,虽然我很感激她的好意,但他们自己也没什么钱呀。
我的这份爱让我很难回家,尤其是妈妈在家的时候。
我的父母是任何人都会梦寐以求的那种父母。
他们充满爱意、善良,各方面都很支持我。
在成长过程中,我确实有些朋友比我有更多的玩具,穿更好的衣服,住更大的房子,但我从小就知道,我拥有的远比那些更珍贵。
我所在的这个家,把家人放在首位,总会抽时间相互拥抱,该表扬的时候也从不吝啬赞美之词。
在我特别亲近的那几个朋友里,有两个的父母离婚了,两个至少有一方是酒鬼,还有一个,他的父亲对他身心都有虐待行为,另外一个的父母就当他不存在似的。
不,在父母这方面,我很幸运。
爸爸总是有时间陪我,不管是帮我做数学作业,还是教我怎么打球。
他经常带我去钓鱼或者看球赛,爸爸总是笑声不断,还总是想着法子逗别人笑。
实际上,他的非正式座右铭就是:“笑对心灵有益。”
要是说爸爸是个好父亲,那妈妈在为人父母这方面简直都该被封为圣人了。
她是我所认识的最温柔、最有耐心的人。
她温柔体贴、善于养育、总是鼓励我。
我擦伤了她给我处理伤口,我需要的时候她就握住我的手,等我准备好离开时她又舍得放手。
音乐对她很重要,她也把这份热爱传递给了我。
她喜欢跳舞,尽管我不太乐意,但她也把这个爱好传给了我。
就算她没在跳舞或者听唱片的时候,似乎也总是哼着歌或者轻声唱着,脸上带着淡淡的、略带忧伤的微笑。
她身上有种宁静的气质,仿佛是从内心深处散发出来的。
当我姐姐凯莉生病的时候,尽管她自己也悲痛欲绝,但正是妈妈给了爸爸和我坚持下去的力量。
不,我真的不能要求有更好的父母了。
妈妈真的会和我谈心,不管是家里什么样的决定,只要影响到我,她都会让我参与,在凯莉去世前也是如此。
他们给我树立了完美的榜样,如果我将来能成为像爸爸一半好的丈夫和父亲,能找到像妈妈一半好的妻子和母亲,那我就觉得自己很幸运了。
妈妈在美国出生,但也只是勉强算吧。
1929年,外公外婆安东内斯库移民到美国,外婆抵达埃利斯岛时已经怀孕四个月了,肚子里怀着妈妈。
妈妈的出生证明上写的名字是安卡·博格丹娜·安东内斯库,但她一辈子都叫安娜这个名字。
当时大萧条正严重呢,不过外公多鲁是个有闯劲的人,到日本轰炸珍珠港的时候,他已经把布鲁克林下东区的一个小水果摊发展成了一家生意兴隆的杂货店。
爸爸本名安德鲁·安格斯·帕特里克,虽然他有个爱尔兰名字,红头发绿眼睛,但实际上他是个混血儿。
他从小长大的地方离妈妈家就三个街区远。
他们上同一所学校,不过爸爸比妈妈高几级,在教堂里也坐在同一排长椅上。
每次爸爸讲起他们的故事,都说在从战场回来后,在一场劳军联合组织举办的舞会上看到妈妈之前,自己一直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
妈妈听他这么说的时候,总会带着点忧伤地笑笑,然后思绪就飘远了。
他们在1947年结了婚,然后马上就开始努力组建一个大家庭,可命运似乎总来捣乱。
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是死胎,凯莉在1949年出生,我在1951年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就再也没能怀上孩子了。
这可不是没努力过——这我很清楚——也没少祈祷——这我也知道。
考虑到妈妈的罗马尼亚背景,还有爸爸爱尔兰、德国、瑞典的混血血统,再加上他们都是在大萧条时期长大的,要是他们生个十几个孩子,那也不足为奇。
我们街区很多家庭的孩子多得都能组一支足球队了,还有几个替补坐在板凳上呢,可我家连凑出一支像样的篮球队都够呛。
1963年,死神降临,我们一家人连玩扑克牌都凑不齐人了。
原本像小鹿一样活泼有活力的凯莉,在8月的时候开始出现不对劲的迹象,到了2月就离世了。
我们都悲痛欲绝,很长一段时间,我家都笼罩在一片阴霾之中。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爸爸哭。
凯莉可是他的掌上明珠——真的,她那活泼的性格让我们都为之倾倒,她就这么走了,让我的心好痛。
高中毕业后我就离开了家,尽管上大学期间他们想我留下来住,可我必须得逃离那些对妈妈的、快要把我逼疯的情感。
那些不该有的情感最初在我13岁的时候冒了出来。
我那时发现女孩和男孩不一样,而且我喜欢这些不同之处。
和我同龄的女孩们身体开始发育出有意思的隆起和曲线,这引起了我的兴趣,我开始留意身边的女性。
大多数时候,我留意的是妈妈。
说实话,我被她天生的美丽和温柔给迷住了。
我这辈子最爱她了,可就在我刚步入青春期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对她有了那种欲望。
我常常想,如果白血病没有夺走凯莉的生命,她会不会成为我倾慕的对象呢。
13岁的时候她刚开始绽放光彩,不管是长相还是性格,她都会和妈妈一模一样。
但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可不管这些,凯莉还没来得及好好生活就被夺走了生命,于是妈妈就成了我刚刚萌生、又有点扭曲的性冲动的对象。
我有点羞愧地承认,是在妈妈为凯莉守丧快结束的时候,我第一次把她当成了“妈妈”之外的存在来看待。
她当时当然穿着黑色的衣服,毕竟已经穿了快两年了。
我当时正在报纸的漫画版上琢磨《公寓3-G》的情节,抬头想问妈妈能不能再给我倒杯牛奶。
看到她站在水槽边的样子,我一下子愣住了。
脏兮兮的城市阳光像光环一样环绕着她,她深棕色的头发盘成了螺旋状的法式辫子,连衣裙的袖子挽到了肘部上方。
我屏住呼吸,眼前的这一幕至今还深深印在我的记忆里,她背部线条优美流畅,臀部微微翘起,连衣裙贴合著她曼妙的臀部曲线,然后垂落下来,在膝盖周围飘动。
我都快喘不上气了。
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脸涨得通红,那些我知道不对的、淫秽的想法在我满是欲望的脑海里一闪而过。
我强迫自己低下头看面前的报纸,然后用力地摇摇头,想把那些想法都赶走。
几分钟后,妈妈经过我身边往房子的其他地方走去,她亲切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忍不住惊跳了一下。
我扔下报纸和没吃完的晚餐,逃回自己的房间,因为允许那样的想法在脑海里扎根,我在房间里因羞愧而颤抖了好几个小时都停不下来。
我试着去想八年级最漂亮的女孩珍妮·普拉洛维奇,可就算想我的好朋友塞斯·格林伯格估计都比想她有用呢。
我又试着去想扬基队,我试着去想除了妈妈之外的任何东西,可都失败得很惨。
妈妈真的很美,我一直都知道这一点。
而且说她美并不是带有什么性意味的那种说法,这就是生活中的一个事实呀。
就像南巴伐利亚很美,从帝国大厦俯瞰的景色很令人惊叹一样,妈妈就是很美。
她举止优雅,待人温柔。
她从没提高过她那婉转的嗓音,还努力改掉了从小带着的罗马尼亚口音。
我唯一能察觉到的口音痕迹就是她有些单词里的“g”发音很重,“thing”会说成“think”,“sing”听起来像“sink”,“thinking”的发音总是能把我逗笑。
我那些一起玩的哥们儿在她面前都变得傻乎乎的,站在那儿张着嘴,手里拿着帽子,好像丢了魂儿似的,每次看到这场景我都觉得好笑。
我想如果我不是天天都能见到她的话,估计我也会是这副模样。
她比我们街区其他的妈妈们都要高,身材苗条修长,那身材能让男人们都看傻了眼。
我和她一起走在人行道上的时候,不止一次看到有男人走着走着就撞到路灯杆上了。
要是说她的身材能让男人丢了魂,那她的笑容就能融化人的心灵了。
她笑起来的时候整张脸都洋溢着笑意,要是遇到什么好玩的事儿,她的眼睛就会开心地发亮。
在我第一次像别人那样看待她之前,她就只是“妈妈”。
从那之后,她对我来说就有了更多的意味。
在之后的好几年里,只要她一出现,我就像撞到了无形的路灯杆上一样,整个人都懵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因为心里对妈妈有那种欲望而产生的自我厌恶感渐渐淡去了。
在她面前,那种情感总会不由自主地涌上心头,我做什么都没法把它们赶走。
它们就像永恒的折磨,只要有机会,我就会在对她的幻想中放纵自己。
唯一让我有所顾虑的就是爸爸。
那些年我因为爸爸背负着巨大的愧疚感。
我不敢说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但在我心里他的位置很重要。
尽管他身材高大,给人压迫感,但对我大多时候都很和善。
他身高6英尺4英寸,可不是个瘦高个儿。
他那一头亮红色的头发总是乱糟糟的,雀斑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多,不过这倒和他挺搭的,而且和妈妈改掉口音不同,爸爸还保留着爱尔兰口音,这口音还挺适合他的。
他总是乐呵呵的,在码头工作,干活卖力,玩得也尽兴。
他身上爱尔兰人的那部分喜欢喝酒,德国和瑞典血统的那部分对此也不反对。
他只是偶尔会喝多,但就算喝多了,一般也都是乐呵呵、吵吵闹闹的,很少会撒酒疯搞破坏。
在我第一次对着妈妈的幻想自慰之后,我每次看到爸爸心里就难受。
过了一个星期,我的愧疚感才慢慢消退,性欲又冒头了。
就这样开始了一个循环,我听从欲望的驱使,然后为此感到愧疚,就克制几天。
周而复始,我整个人情绪一团糟,一边对妈妈怀着那种欲望,一边又确定自己这样做会伤害到爸爸。
这就是我高中毕业后离开家的主要原因。
高中那几年我一直在一家便利店打工,挣的钱够我在离家几个街区远的地方租一间带部分家具的小公寓了。
那地方糟透了,夏天热得要命,冬天又冷得要死,到处漏风,水管还嘎吱作响,不过价格在我能承受的范围内,更重要的是,这样我就能躲开自己的那个“问题”了。
显然,“带部分家具”是相对而言的,我搬进去的时候,除了我那点可怜的家当,屋里就只有放在地上的床垫和床架、几件常见的厨房电器,还有一张沙发。
我在旧货店和庭院旧货出售那里淘了几件别的东西,不过对我彼得·帕特里克来说,生活过得是有点简朴了。
“浴室”小得只够放一个马桶和一个淋浴间,在淋浴间里我都几乎转不开身。
我上完厕所后还得用“厨房”的水槽刷牙、洗手。
我在门上装了两把结实的链锁,还买了一根棒球棒用来防身,就放在门边随时备用。
这公寓还附赠了一个室友,是一只足球大小的老鼠。
我给它取名叫山姆,算是向马克·吐温致敬吧。
山姆吃得不多,也挺安静的,所以我就让它留了下来。
妈妈第一次看到这地方的时候,求我回家住,尤其是当她发现有一小群流浪汉经常在屋顶上扎营的时候。
爸爸只是挑了挑眉毛,然后坦然接受了我的选择。
我准备秋天去上大学——主要是为了能借此缓服兵役。
当时越南战争正打得激烈,约翰逊总统在不断增加派兵,我可不想去打仗。
我不会像我的一个朋友那样逃到加拿大去躲兵役,如果被征召了,我会去的,我会尽我所能为国效力,希望能像爸爸当年那样,带着勇气和荣誉去服役,不过这可不意味着我就盼着去参军,所以我想尽一切合法的办法留在国内。
就这样过了三年,我就这么维持着生活。
我一边打工,一边上课攻读人类服务专业的学位,在没有任何人帮助的情况下,勉强维持着拮据的生活。
好吧,除了每个月用几次爸爸妈妈的洗衣机和烘干机,而且我偶尔去他们的食品柜里搜刮点吃的,也一点都不客气。
我认识了一个叫詹妮弗·兰登的女大学生,她学习比我还差劲。
我们经常约会。
她觉得自己比谁都聪明,而且脾气很暴躁,不过她喜欢做爱。
她有点胖,头发又没光泽还乱糟糟的,不过她喜欢做爱。
她喜欢讨论政治——要是把她那种大喊大叫、对任何和她世界观不符的人和事都一通乱骂算作讨论的话。
到了晚上,她能一直说个不停,说得唾沫星子乱飞,左边太阳穴上青筋暴起,然后就会把我拽到我的床垫上,可以说是发泄一番。
我们之间不是爱情——至少我觉得不是——而且我觉得我们也不是彼此唯一的伴侣——至少我觉得詹妮弗不是,因为大二的时候我染上了阴虱,而我知道我除了和她之外没和别人在一起过。
1971年,她收拾包袱,搭乘跨大西洋的航班去了伦敦,而且明确表示在尼克松下台之前她都不打算回来了。
到了1972年7月,我确定她至少要在海外待到1976年了,因为尼克松根本不可能输给麦戈文呀。
詹妮弗和我偶尔会通电话,但次数很少,间隔时间也长。
我倒也不是真的想念她,我想念的是做爱这件事。
学校里有很多女孩都比詹妮弗漂亮得多,有些也没她那么刻薄,而且有些也挺喜欢性爱的,不过她们想要的都比我愿意付出的多。
就算她们愿意和我上床,她们也很清楚,对我来说这只是肉体关系,如果她们不明白这一点,那我就不会再和她们约会了。
她们谁都没法和妈妈比,除非我遇到一个和妈妈一模一样的人,否则我也就是带女孩回床上,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我没法想象对别人能有像对妈妈那样的感情。
爸爸的电话是在我大三刚开始的时候打来的。
我的学业进展得并不顺利,我甚至都在考虑干脆退学去参军算了。
和家只隔了几个街区,可这对我清除脑子里对妈妈那些淫秽的想法一点帮助都没有。
实际上,这点距离给了我自由,我在外面花在想她、幻想她上的时间比在家的时候还多了。
越南离布鲁克林挺远的,我想着要是去了东南亚,肯定有一堆事儿能让我忙活起来。
我还有两年才毕业呢,但我完全没把握能坚持到那时候,我的成绩太差了,而且大部分课程我都讨厌。
生活根本不是我期望的那样啊。
我的固定炮友在伦敦,虽说听她气呼呼地大骂尼克松、威斯特摩兰以及岘港、美莱村这些地方挺烦人的,但她可从来没抱怨过我的公寓或者我的生活习惯,她甚至还花了些时间试着驯化山姆,在我看来,这还挺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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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时间游泳后离开健身房时,我莫名地心情很糟糕。
这天气也不给力,天空是石板灰色的,一股寒冷的北风直接穿透了我的衣服。
我在仪表盘上拍了好几分钟,才总算把车发动起来,当我把车开出停车场时,一个被我别了一下的混蛋冲我按喇叭。
我很淡定地把胳膊伸出驾驶座这边的车窗,礼貌地竖起中指回敬了他一下。
我还是不知道爸爸妈妈要跟我谈什么事儿,不过爸爸在电话里的语气挺急切的。
我不知怎么就觉得他们是要告诉我他们要搬到佛罗里达去了。
这些年他们经常说起这事,最近说得更多了,所以我当时就认定,等我开着我的 “暴风雨” 往布鲁克林南边去的时候,等着我的就是这个消息了。
我还寻思着,说不定他们搬走能解决我的问题呢。
佛罗里达虽然不像越南离纽约那么远,但也够远的了。
在我往爸爸妈妈家开,离他们越来越近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情绪都变好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