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和谐国(Nova Harmonia),政府颁布《性福宣言》,宣称“性满足”是公民的最高权利,性工作被定为“核心职业”。
任何失业女性,无论曾是记者、园丁还是大学生,一旦失去工作,就被强制送往“乐园”成为“欢女”——公娼的官方称呼。
这一转变毫无逻辑依据,如同换份普通工作般突兀:失业登记后,女性直接被送往乐园,换上薄纱服装,开始接待客户。
拒绝者被剥夺公民身份,流放荒野。
诡异的是,社会对此毫无质疑,仿佛这是再自然不过的“常识”。
朋友、家人甚至为欢女“找到事业”祝福,反抗者被视为“性福的敌人”,悄无声息地消失。
乐园是遍布城市的性服务场所,外观像精致的玻璃宫殿,内部弥漫着柔和香氛,装饰着丝绒帘幕与水晶吊灯。
房间主题直白而挑逗,如“月光私语”或“禁果之床”,旨在激发欲望。
欢女被要求穿轻薄的纱裙或紧身礼服,妆容精致,姿态优雅,随时接待客户。
社会将乐园视为“幸福中心”,无人质疑其荒谬性,认为不去消费是“辜负人生”。
政府每月向单身或低收入公民发放“使用券,允许免费在乐园享受服务。流程像点餐般简单:客户在触摸屏上浏览欢女的简介(照片、兴趣、评分),刷券后进入房间,服务后随意评分。低分可能导致欢女被要求改进表现”。
乐券被视为“爱的福利”,客户在匿名保护下释放欲望,社会却将其赞美为“和谐的桥梁”。
欢女每天接待多位客户,疲惫不堪却必须保持热情,任何懈怠被视为“职业失格”。
欢女的价值观被强制重塑,保留原本的性格与人格,却真诚相信做公娼是“人生使命”。
一个乐观的女性以她的开朗态度将服务变成“分享快乐的旅程”,一个严谨的女性以她的条理性提供“完美的体验”。
她们对职业的热忱毫无来由,却根深蒂固,谈起工作时语气真挚,眼神坚定到诡异。
熟人见到她们,震惊于熟悉的性格与荒诞信念的碰撞:一个曾热衷摄影的女孩,如今以同样的热情描述“如何让客户满足”,她的微笑未变,却让人背脊发凉。
社会对此视若无睹,亲友甚至夸她们“事业有成”,仿佛卖身是值得骄傲的成就,这就是新和谐国新的日常。